是老來才重新結婚,還是花萬餘元兼拖著病腿回新疆一趟?這是近日擺在74歲的蔡伯和老伴面前的難題。
  蔡伯一家人已在廣州生活40年。最近因銀行業務所需,他們到越秀區民政局補辦結婚證明,手持戶口本等材料卻仍受阻,原因是缺了原婚姻登記地民政部門的書面證明。兩老不堪長途奔波,有人好心支招:重新登記結婚。
  “要我們重新結婚,那不等於變相說,幾十年來我們都是過著偷雞摸狗的同居生活?”蔡伯每當提起此事,便一肚子氣。
  貸款擔保要看證
  今年,蔡伯的女兒因急事申請商業貸款,需要尋求財產擔保。一家人商量後,決定以蔡伯夫妻倆的單位福利房作為抵押擔保,應付一時之需。11月1日,蔡伯跟愛人前往銀行辦理貸款手續,工作人員索要兩人的結婚證明。原因是,假若貸款人無法按時償還貸款,銀行將對房子進行拍賣,此時會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,所以貸款前要證明房子是兩位申請人的共同財產,可這對結婚近半個世紀的老夫妻卻一時間拿不出來。
  事情要追溯回1966年,蔡伯和老伴在新疆和田登記結婚。當時,他們是支援邊疆建設青年大軍中的一員,在新疆一待就是7個年頭,其間,三個孩子相繼在當地出生。此後,工作幾經變動,那一張結婚證早已不知所終。轉眼間,夫妻倆在廣州已生活幾十年。
  補辦遭遇閉門羹
  為了補回那一紙結婚證明,兩老於日前去到戶籍所在地的越秀區民政局,打算向婚姻登記處申請補辦,沒想到卻吃了閉門羹。
  越秀區民政局向蔡伯表示,補辦結婚證必須回到當年的登記所在地,由該地的民政部門開具書面證明。這可急壞了兩老。蔡伯膝蓋有舊患,老來行動不便,莫非真要兩人拖著病體,特意往萬里之外的新疆走一趟嗎?除了旅途的奔波,兩張過萬元的來回飛機票也讓他們躊躇。
  不願老來再“結婚”
  一位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提議,兩老不妨重新登記結婚,如此一來,他們不僅能馬上領證,而且還能免除無謂的金錢開銷和舟車勞頓之苦。
  兩老對此並不“領情”。蔡伯坦言,夫妻倆現已兒孫滿堂,在老一輩人的意識中,婚姻始終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,兩老不接受未婚同居,也就不願“自認”老來才正式結婚。
  蔡伯表示,自己身邊有不少年輕時參與援疆、上山下鄉,或者因各種原因遷居他鄉的長者,弄丟結婚證的人並不少,“民政部門是否有更人性化的認證流程,或者推出更便民的服務措施呢?”
  讓蔡伯和家人尤為不解的是,在戶口和個人資料完備的情況下,“個人的婚姻狀況難道沒有官方的備案?民政局又為何不能跟其他部門溝通,甚至直接跟新疆當地的民政部門聯繫確認呢?”據廣州日報  (原標題:要麼赴新疆開證明 要麼重新登記結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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